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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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本学科科研与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
三、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70700海洋科学 | 274 | 34 | 51 |
071300生态学 | 274 | 34 | 51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260 | 34 | 51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260 | 34 | 51 |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本学院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心理普查测试三个环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海洋科学专业笔试科目为F03《海洋科学综合》;生态学专业笔试科目为F11《生态学综合知识》;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笔试科目为F12《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见:https://yjs.shou.edu.cn/2024/1003/c14263a334037/page.htm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察内容可包含以下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三)心理普查测试
考生在3月23日(周日)12:00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本学院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按照学科分不同场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报到 | 笔试 | 综合面试 |
报到时间:2025年3月24日(周一)12:00 报到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第4教学楼4104教室 联系电话:021-61908337 联系人:刘老师 | 3月24日13:30 第4教学楼4104、4106教室 | 3月25日(周二)9:00 报到时详见面试安排。 |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应届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一栏中盖学院党组织公章。应届毕业生为定向培养的,需有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盖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职人员由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由街道办事处盖章。复印件无效。)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9.本院考生务必于3月23日(周日)12点前线上填写《拟报考导师选择表》。链接:https://www.wjx.cn/vm/rFrwH6L.aspx (导师简介见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官网-师资队伍-研究生导师;导师目录详见官网最新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目录》)。 | 笔试(满分:1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考生需凭考研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生考试中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 每位面试考生需准备5分钟的自我介绍PPT,提前做好U盘调试工作。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5 +综合面试成绩*0.5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 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八、监督与管理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学院畅通有效的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
咨询电话:021-61908337(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监督电话:021-6190833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监督邮箱:yzshi@shou.edu.cn
九、其他
(一)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办法由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
2025年3月21日